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4年梧州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梧州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4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服务,梧州市2024年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燃气表、压力表、心电监护仪、心脑电图机、加油机、集贸市场衡器、血压计、出租车计价器、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箱及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电子天平等计量器具检定,全年检定总数约16530台(件)任务的承检机构进行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72万元,完成时限为2024年11月底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管理局2024年梧州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符合第(一)项第2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主要是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等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并兼顾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十一条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梧州市计量测试所是梧州唯一具备资质的法定授权计量器具检定机构,可以满足开展本项目所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中的第一、第(五)项情形,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梧州市计量测试所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林萧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梧州市新兴珠宝路6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99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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