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申请临时用地许可手续及有关材料收悉(受理编号:HK************)。
经审查:你公司申请的临时用地总面积43584.24?平方米,在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局部图,涉及生态保护红线3033.31?平方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150.83?平方米。
在海口市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2022?年度)中,占用耕地共7268.36?平方米。其中:旱地4537.13?平方、水浇地153.11?平方米、水田2578.12?平方米。
在海口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占用林地共91749?平方米。其中:Ⅱ级林地369?平方米,Ⅲ级林地14475平方米,Ⅳ级林地71546?平方米,省级林地5359?平方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3〕4?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街道和龙塘镇(图纸编号******5),面积为43584.24?平方米,主要均用于航煤管道地下管线铺设、施工便道和堆土场,只能为马村油库-美兰机场第二条航煤长输管道项目施工服务,临时用地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土地复垦期限为3?个月。
????二、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构筑物及改变土地原用途。
????三、因国家建设或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征收使用上述临时用地时,你司应无条退出、自行拆除,不再给予任何补偿。
????四、临时用地应当按照批准文件和临时使用土地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临时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出租、转让、抵押。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你司须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做好土地恢复原状工作。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