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公安局广平派出所和办案区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
招标人 | ******公安局 | ||||
建设单位 | ******公安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公安局广平派出所和办案区建设项目(一期),新建一栋4层框架结构派出所,建筑面积为2142.69㎡,建筑高度为16.15m;******消防安全系统、通讯和网络系统、避雷系统、通风空调等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柒佰肆拾伍万壹仟玖佰捌拾壹元壹角肆分(¥******.14) | ||||
工期 | 2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 ||
项目经理 | 林子愉(注册编号:桂******7959; 身份证号:450404********004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琪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身份证号:450421********5531)【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万秀区夏郢镇“两高两道”沿线农房风貌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柒佰肆拾伍万捌仟玖佰柒拾玖元零柒分(¥******.07) | ||||
工期 | 2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 ||
项目经理 | 陈彦昕(注册编号:桂******3365; 身份证号:450521********482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经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身份证号:450324********286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商业A区A2项目配套地下室装修工程 2******消防站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柒佰肆拾伍万柒仟贰佰零贰元叁角柒分(¥******.37) | ||||
工期 | 2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 ||
项目经理 | 潘虹(注册编号:桂******3934; 身份证号:450111********332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向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2630********2550)【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卫生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gx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wzggzy/)、梧州市政府采购网(******:10030/web/cgw/index.ptl)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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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606.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