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爆破施工作业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有限公司爆破施工作业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爆破施工作业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ZPZB-24Z354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4年8月27日
三、招标范围:
为夏店煤业提供爆破物品购买服务、相关爆破人员、服务井下组织爆破施工等工作。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4年9月18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地点:******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1会议室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综合 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210 |
91.38 |
2 |
洛阳市宇航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219 |
81.46 |
3 |
******有限公司 |
219.5 |
73.37 |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3日17:30;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体育路和平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程服务科 ******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汝州市夏店镇磨庄村村委会北800米
联系人及电话:周海彦 ******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迪 0375-****** 张安 ******
邮箱:******
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