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
二、项目名称:******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金锣港园区和风路9号
成交金额:伍拾叁万捌仟柒佰元整(538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A类泡沫灭火剂;6%水成膜泡沫灭火剂(AFFF);6%抗溶型水成膜泡沫灭火剂(AFFF/AR) 品 牌:时源、时源、时源 规格型号:MJABP/A;6%(AFFF、-20℃)-耐海水;6%(AFFF/AR、-20℃)-耐海水 数 量:20吨;3吨;40吨 单 价:13800元/吨;4900元/吨;6200元/吨 |
五、评审专家名单:金卫华、宣兴连、费丽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中路4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4年9月19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