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梧州市(区)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和
午间住宿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和************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和午间住宿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于5月17日前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发改委收费管理科(邮编543002)。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和午间住宿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委员会????????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和午间住宿收费标准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学校:
******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164号)精******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和午间住宿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月 | |||||
收费项目 |
学校类型 |
定价 方式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备注 |
校内课后服务费 |
******学校 |
政府指导价 |
120 |
******学校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非寄宿制学生 |
1.该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允许上浮,下浮不限。 2******学校按规定提供或组织的校内课后服务。 |
******学校 |
政府指导价 |
80 | |||
午间住宿费 |
******学校 |
政府指导价 |
100 |
******学校午间在校住宿的学生 |
1.该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允许上浮,下浮不限。 2******学校安排学生在宿舍休息并实施有效管理,可以收取午间住宿费。 |
******学校 |
政府指导价 |
50 |
二、原则上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的,按50%收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天******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收取。
******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收费场所显著位置、网络平台等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及优惠政策等信息,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164 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梧发改收费〔2022〕27号)同时废止。
******财政局
******教育局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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