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智能浴室柜及20万套防爆淋浴房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智能浴室柜及20万套防爆淋浴房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袍江新区三江路12-2地块(三江路以南厂区)
******有限公司位于袍江新区三江路,有两个厂区,分别为三江路以北厂区和三江路以南厂区。本次验收位于袍江新区三江路12-2地块。审批产能为年产30万套智能浴室柜及20万套防爆淋浴房,目前为先行验收阶段,现实际产能为年产30万套智能浴室柜及20万套防爆淋浴房(喷漆工艺暂未实施)。
2021年05月公司为进一步扩大产品生产线,依法竞得袍江新区三江路12-2地块(三江路以南厂区)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通过新建厂房,购买数控开料机、自动生产线************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智能浴室柜及20万套防爆淋浴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06月30日审批同意(绍市环越审[2021]19号)。审批产能为年产30万套智能浴室柜及20万套防爆淋浴房,现实际产能为年产30万套智能浴室柜及20万套防爆淋浴房(喷漆工艺暂未实施)。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2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倪福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