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公司处理鸡粪发酵、制作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等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处理鸡粪发酵、制作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等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胜洲村一、二、三组三神坪至榃等坦山地(即胜洲温氏蛋鸡场背后)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0亩(约80000m2),建设宽幅深槽发酵系统、轮式翻抛机一套,尾气除臭装置一套,发酵槽自动爆气系统一套等,建成后可年产5万吨有机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