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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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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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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委办发〔20232号),比照《梧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0〕-49******农村局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责任清单

2023年履职情况

1.牵头******居环境治理标准。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黑灰污水治理新模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2023年,我市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数为17个,已全部完工。二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制定《2022—2023******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三清一改******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重点对村屯生活垃圾、污水、畜禽粪便进行全面清扫。2023年我市所辖各县(市、区)开展村庄清洁集中大扫除、大清洁行动次数1284动员参与村庄清洁行动26万多人次,清理垃圾废物近万吨

2.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工作的通知》。一是组织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对齐氏罗非鱼、牛蛙、食蚊鱼、露斯塔野鲮、巴西龟、鳄雀鳝、野翼甲鲶等品种进行普查。二是开展外来入侵植物防治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梧州市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面上调查物种参考清单》,我市的外来入侵植物主要有空心莲子草、水葫芦、刺苋、薇甘菊、三叶鬼针草等。三是开展外来入侵病虫害防治工作。我市的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有草地贪夜蛾、橘小实蝇、美洲斑潜蝇、三叶草斑潜蝇、红火蚁、水稻细菌性条斑病菌、柑橘溃疡病菌、福寿螺、非洲大蜗牛等。对于玉米重大害虫草地贪夜蛾,实行周报制度,对其严密监测,及时掌握其发生动态及繁殖规律,指导农民进行达标施药防治。对于农业重大害虫红火蚁,我市实行月报制度,并向国家申请到50万元(市本级30万元、藤县20万元)农业防灾救灾(病虫害防治)资金,用于采购红火蚁防控药剂,在红火蚁重点发生区进行施药防控。

3.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一是做好病原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2023组织了检查组对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共抽查了2个县级疫控实验室、2个养殖企业实验室二是截至20231231日,累计排查养猪场生猪1167.1617万头次;排查散养生猪250.0850万头次;排查生猪屠宰场1468个次,排查生猪91.8664万头次,未收到不明原因死亡或非洲猪瘟可疑病例的报告。

4.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技术措施,落实农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修复措施。承担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示范推广,加强农用地地块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测与评价。

2023年以来,市县两级出台了《关于加强梧州市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管控类耕地超标稻谷产品处置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技术指导文件,同时建立市级专家服务团队,编制种植结构调整推荐技术目录,综合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土壤酸碱调节、肥水调控、休耕轮作等技术措施,科学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块采取“一区一策”落实风险管控。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严格管控类耕地任务要求

5.负责农业生产领域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和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印发了《2023年梧州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梧州市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梧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制度》和《梧州市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梧农局规〔20231号),进一步健全了我市农用薄膜回收管理利用体加强对农药经营许可发证的审核,将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列为必审项目。目前全市农药经营门店,均设置有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可对农膜、农药包装与肥料包装进行回收。对回收的农膜开展资源化利用(如: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等),并通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监督******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垃圾回收处置体系,引导农膜生产者、销售企业、使用者,进行农膜垃圾回收,依法依规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6.负责指导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推广、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着力提升农村户用沼气池使用率、提升养殖场沼气工程处理能力,按照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的思路,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与循环农业的协同发展,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再上新台阶。2023年,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农村能源项目资金共221.2万元,养殖粪污集中处理项目1******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9个,沼气安全生产管理项目7个。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也取得了良好的效益:(1)养殖粪污处理项目建设沼气池容积300立方米,有机垃圾消纳能力3650吨,惠及村民数量860人;(2******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安装太阳能路灯数量240盏,项目年节约电能35840度,惠及村民数量7398人,建设农村沼气公厕5个,沼气池容积150立方米,有机垃圾消纳能力1825吨,惠及村民数量4215人;(3)沼气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对67260个户用沼气池和43个沼气工程进行排查,有效摸清沼气设施现状,推进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加强管护,确保安全,巩固沼气建设成果。

7.负责监管、指导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养区划定工作。

我市持续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现代生态养殖技术工作,建立了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打通粪肥还田通道,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推进以养殖场设施改造、源头控污、应用微生物为主要内容的微生物+”现代生态养殖工作,着力提高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水平,推进以微生物+”模式为重点的现代生态养殖,全市规模养殖场基本上都应用了生态养殖技术。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88.98%

8.负责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1.开展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一是严查保护地内违法活动。2023以来,以日常河面执法巡查为契机,组织开展打击西江梧州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出动执法船艇32艘次,开展执法巡查32次,巡查中未发现保护区内有非法捕捞行为,保护区内渔业生态发展良好。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利用行为2023每季度及禁渔期派出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销售水产品的酒楼、食肆、大排档及城区范围内的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摸底检查,依法检查其水生动物的暂养场所及冷冻冰柜,主要检查是否违法经营国家、省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等内容。同时制并发放《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小册子50余份进行广泛宣传,要求经营者承诺不违法捕杀、经营、加工、销售、收购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宣传食用野生动物存在的健康风险,不得宣传误导消费者食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2023共派出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酒楼、食肆、大排档、超市、养殖场等24家,未发现有违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现象。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24小时水生野生动物违法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监督,切实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未接到群众有关举报。

2.大力发展设施渔业。推广陆基设施化循环水养殖模式(跑道式养鱼、工厂循环水养殖、圆形池循环水养殖),有效解决水产养殖对池塘、江河水库等自然水域的高度依赖和渔业养殖尾水处理问题,实现一水三用,促进水产养殖业的转型升级和稳产高产。为促进我市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市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2023年,全市已建成陆基池683个(约18万立方米养殖水体)。稻渔综合种养累计达5000多亩,成功创建广西首批稻渔综合种养类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为持续推动设施渔业发展,我市申报自治区2023年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项目共15个,已获批项目8个,项目扶持资金2000万元。

9.负责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一是通过宣传,并充分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以及农机报废补贴政策,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换代。2023全市累计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21.33万元,其中农机报废补贴资金455.32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4473台(套),促进我市农机装备升级换代。二是加强农机监管,杜绝违规超标农机具上牌。加强农机入户及年检管理,对换装大马力发动机、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拖拉机,一律不给予入户登记。2023年累计办理拖拉机登记入户33台,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2707台。三是做好服务,引导农民主动拆解已到报废期限的拖拉机52台。

10.负责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立秸秆存量台账,组织实施秸秆清单式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引进和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收储运暨综合利用技术,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完成2022年度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资源台账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并将相关数据上报到自治区。印发《2023年梧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制定年度方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认真指导藤县实施2023年的340万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通过项目带动的方式探索我市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藤县今年发展培育本县秸秆规模化加工处理主体2个,培育规模化多元利用主体4个(其中1000吨以上3个,1万吨以上1个),推广秸秆青贮,揉丝加工模式,提高秸秆饲料转化利用2023年藤县共离田收储水稻、玉米、花生等农作物秸秆2.3万吨进行饲料化利用。藤县建立农作物秸秆腐熟还田培肥循环示范区8个共4539.66亩,其中将太平镇仁安村1000亩、藤州镇福善村500亩、古龙镇大村1000亩作为早稻秸秆腐熟还田培肥循环示范基地,通过施用腐熟剂等方式,实现秸秆腐熟还田培肥循环利用

11.配合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2023年登记在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5924台。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已到报废期限还在行驶的拖拉机,2023年共检查拖拉机2388台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96起,罚款11.8注销已到报废期限的农业机械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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