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梧州市第十六中学午间住宿费收费
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委员会 ******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164号******************委员会牵头起草了《关于梧州市第十六中学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于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17号红岭大厦19******发改委收费管理科(邮编543002)。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附件:《关于梧州市第十六中学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梧州市******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关于梧州市第十六中学午间住宿费
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中学:
报来《关于我校增加午间住宿费收费项目的请示》收悉。******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164号******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等有关事项的管理,经研究,现就你校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学校午间住宿,不含周末、节假日、假期等休息时间******学校寄宿生。
二、收费标准: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45元/生·月,具体由你校结合实际在最高限价内确定。
******学校午间住宿服务协议,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午间住宿服务。
******学校应加强资金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及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五、以上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或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或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机关及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收费时使用财政主管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价格、教育、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午间住宿费的收支情况在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在开展午间住宿服务场地的醒目处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监督。
六、以上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试行2年。******学校应对本校午间住宿费收费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收集相关的财务核算资料,做好成本核算工作,试行期满前一个月按规定重新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试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员会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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