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家以及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暂行管理规定》(桂环规范〔2022〕10号)相关工作要求,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统筹指导下,2023年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衔接相关部门“十四五”最新成果数据,调整更新了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通过了生态环境部规范性审查与专家技术审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技术审查,现就
为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家以及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暂行管理规定》(桂环规范〔2022〕10号)相关工作要求,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统筹指导下,2023年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衔接相关部门“十四五”最新成果数据,调整更新了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通过了生态环境部规范性审查与专家技术审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技术审查,现就《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1.联系电话:梧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2.发送电子邮件至******;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梧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地址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号,邮编54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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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
??????年)(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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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8日
文件下载:
1.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征求意见稿).wps2.编制说明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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