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正文

岑溪市工信系统厂矿企业棚户区集中安置 新区项目安置房剩余房源处置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07-11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居住条件,解决我市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经研究,决定将岑溪市工信系统厂矿企业棚户区集中安置新区项目安置房剩余房源(以下简称芳华里小区)向社会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公开出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中学与文昌苑小区旁,本次处置的房源为岑溪市工信系统厂矿企业棚户区集中安置新区2号楼、3号楼,共416套。销售户型有110㎡、111㎡、112㎡、117㎡、125㎡、133㎡、142㎡,总层高27层,均为两梯四户电梯房,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二、销售价格
该小区的销售单价区间为3600-3800元/㎡,具体以商品房买卖成交价为准。
三、申购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芳华里小区申购对象
1.本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包含已实施改造和纳入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内的棚户区改造范围,下同),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详见附件1);
******居民户籍或租住住宅房屋满一年的人员(含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
************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等;
4.城区范围内,正在享受或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保障并承诺在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的家庭;
******人民政府直管公房保障的家庭。
(二)申购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婚人员(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或年龄在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单身人员;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与申请人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
3.剩余房源申购对象的中第2、3、4、5类人员家庭成员在市区名下无房产或住房困难(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m2及以下);
4.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购一套住房;已经认购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的家庭,视为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三)不得作为剩余房源申购对象的情形
1.已认购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的;
2.被拆迁家庭已签订了产权置换安置补偿协议或选择回建地安置的;
3.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的;
******人民政府直管公房保障的。
四、安置对象申购及认定审批程序
1.申购人到安置房营销中心填写《岑溪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申购材料给售楼部。
2.售楼部工作人员根据申购人不同的身份类别,分类送至有关单位进行审查。
3.市棚改办接收到申购材料经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安置房建设单位。
4.资料经审核合格后申购人签订《安置协议》,安置房营销中心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购人进行认购,与安置房建设单位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由安置房建设单位进行网签备案,同时报市棚改办备案。
五、申购所需材料
申购芳华里小区的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岑溪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申请表》(附件2);
2.户口簿和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共同生活情况证明(附件3);
3.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具结书(附件4);
4.工作证明(第3类人员需提供)、优抚证(重点优抚对象需提供);
5.租房合同(第2类人员需提供);
6.住房情况材料:(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2)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享受保障房情况证明;(3)属申购对象第1类人群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7.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需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书面承诺书(附件5);
8.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轮候期内,需提供放弃申请材料及承诺书(附件6);
9.申请人提供查询授权及承诺书(附件7);
10.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备注:第2(除附件3)、3(除附件4)、4、5、6-(3)、10条需申购人提供,其他材料领表填写完善上交或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上交。
六、材料收集
******中学与文昌苑小区旁岑溪市工信系统厂矿企业棚户区集中安置新区项目综合楼安置房售楼部。联系电话:0774-******
七、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收回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本《公告》所指棚户区改造征拆范围以市棚改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